1.参加并通过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,或通过自学考试外语课程考试,且成绩在60分以上,或符合各专业的学士学位外语成绩要求。
2.参加并通过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,或通过自学考试外语课程考试,且成绩在60分以上,或符合各专业的学士学位外语成绩要求。
3.各科成绩平均分在68分以上(含68分)。
4.论文成绩达到优良(70分以上)。
5.申请毕业前,考生须向所申请学士学位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:学士学位申请表(一式两份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近期免冠2寸蓝底登记照片2张、本科毕业证书及复印件、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及复印件、论文原件及复印件。
6.学校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上交省学位办。
7.省学位办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,并在4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下发给各高校。
8.高校根据审批结果命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