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各类考生免考课程
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(含专科)的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,根据相关规定,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科目。
用一句话来说,就是以前(专科、本科或研究生)考过的科目和你现在要报考的科目名称或代码相同并且成绩合格,你就可以申请免考,不用再考多一次。
备注:
1.办理免考需提供原学历毕业证(或肄业证、退学证)原件及复印件、原学历成绩单(须加盖公章)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原学历中考试方式为“考查”的课程,不可申请免考自学考试课程。
3.自学考试实习及毕业论文课程不可申请免考。
4.已停考课程不可申请免考。
5.原学历为自学考试的毕业生,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。
2.凭证书免考课程
还有一种免考类型就是等级证书免考,例如:拥有英语四级证书就可以免考英语(二)这个科目。
备注:
1.申请免考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2.2008年后再广东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(NCRE)并取得合格证书者,如NCRE证书上的姓名、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准考证上的信息一致,则无需办理00018、00019两门课程的免考手续,系统将自动合并成绩。
2008年前取得证书者,可先上系统查询是否已有成绩,有则无需办理免考。
3.免考申请手续
NO.1 考生登录系统,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,向县(区)考办提交准考证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NO.2 县(区)考办收集考生材料,打印《办理免考手续凭证》,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。
NO.3 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,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原件交县(区)考办退回考生;打印《免考审核表》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。
NO.4 省考办审核后,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。
NO.5 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,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。
由于各地自考政策不一致,免考手续也有所不同,同学们可以事先咨询当地自考办,祝大家早日取得毕业证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