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省转考应持课程合格证、准考证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,由原省级自考办将考籍档案转出、注销原准考证,然后到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、领取新的准考证,继续参加考试。继续考相同专业的考生,原考课程的合格成绩全部有效。
跨省转出材料:转出地准考证(重庆市)、转入地准考证(接受地)、有效居民身份证。以上材料审核原件,需本人签名。
重庆自考转出要求:
1.重庆自考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、转入地准考证,到区县考试机构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,并在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(转出)登记表》上签字。
2.重庆自考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,不得转出。
3.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,不得转出。
4.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。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,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。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不得转出。
5.重庆自考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,不得转出。